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县教职成〔2009〕67号
关于规范成教中心(成校)教师年度岗位绩效考核
和月考核奖考核发放的意见
各教管办、成教中心、成人文化技校:
为进一步形成成教中心、成校教师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推进成教中心(成校)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重丰收,特实施成教中心(成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现将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说明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为健全机制、强化责任,调动工作热情,通过对工作业绩考核,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树立竞争意识,促使广大成校教师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优质培训服务于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二、考核内容
根据成教工作的特点,除基本福利外,成校教师设立二块绩效考核奖。
1、月考核奖。参照初中标准每月1100元/人核定。
(1)按月考核:按人均800元/月的标准考核发放,绩效挂钩,拉开档次。主要为考德、考勤、考量三块,可采取百分制考核,由各校结合实际自定各块分值,按月考核发放。主要内容为:考德,师德师风(含一票否决)。考勤,出勤情况。考量,工作总量及质量,包括所任工作,培训完成工作,兼任工作(根据成人学校特点设定标准工作量,不满工作量标准或超过工作量由学校根据相关考核条例计发);其它工作补贴:值日值周补贴,加班补贴,超(培训)工作量补贴,其它管理补贴等。
(2)学期期末考核: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核定,绩效考核发放。主要是对完成培训工作,学校分配工作,培训成绩等考核,由学校根据实际,统筹兼顾,按学期考核发放,拉开档次。
2、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奖。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成教中心、成校年度经济效益的人均指标数,即各校全年通过培训所取得的净利润的人均数。全县8个区域性成教中心和11个成校,根据年终考核的人均纯创收数(在编在岗数),实施奖励。具体分成4档:前4名且人均纯创收在3.5万元以上的(培训成本,包括招待费除外),人均奖励4000元;创收不到人均纯3.5万元的下降一档,人均创收超出3.5万元的但超出4名的以前后名次排列;5—10名且人均纯创收在2.5万元以上的,人均奖励3000元;人均创收超出2.5万元的但超出6名的以前后名次排列降至下一档次;11—17名且人均创收在2万元以上的,人均奖励2000元; 人纯均创收少于1万元的不奖;最后2名的,不得奖。奖额总量控制在25万元左右。
预备劳动力和阳光工程、农民培训等县政府、教育局等部门下达的培训项目不列入绩效考核的培训收入统计范围。
三、考核办法
以年度为单位,在总量控制的范围内,对培训成绩显著者实施考核奖励,此项考核由职成教科牵头,会同会计核算中心对有关数据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方案,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在农历年底前发放。
绍 兴 县 教 育 局
2009年4月8日
主题词:规范 岗位考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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