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员经费网上公示机制的通知
各高中、镇(街)教管办、初中、小学、成教中心(成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人员经费发放管理的若干意见》(绍县教财[2008]44号)精神,县教育局在绍兴县教育网“阳光工资”栏建立了人员经费网上公示系统。为进一步完善人员经费网上公示机制,方便广大教师查询,更好地体现规范和透明,现将网上公示系统操作方法作如下调整:
一、明确网上公示系统的内容
全县各级学校的人员经费发放必须贯彻先公示后发放的原则,公示内容包括统发工资、月考核奖、季度奖、年终奖、节日福利、各类工资补发等。
二、扩大镇中心小学的公示范围
原镇(街)中心小学网上公示系统只限本级学校电脑查询,现扩大到所属接通光纤的完小,各完小原网上公示系统并入镇校,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与镇校共用。对没有条件进行网上公示的完小,每月统发工资由各镇(街)主办会计负责送达并督促这些学校进行上墙公示,月考核奖和节日福利等其它工资外收入在发放前都需在纸质发放单上签字确认。所有学校需在电脑上保留电子文档并整理归类,做好数据备份,随时备查。
三、统一公示系统上传文件格式
1、文件类型:excel表格
2、文件名格式:学校名称+年月+公示内容
例:柯岩小学08年9月工资外收入发放单
柯岩小学08年9月统发工资清单
四、规范公示文件删除备案制度
各校要落实一名网上公示系统的上传人员,上传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上传的文件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如上传文件有误,需要删除,须填写《文件删除备案表》送至核算中心前台审核。
五、按时上传公示文件
按教师人员经费网上公示系统规定,统发工资要求在每月2日前发布公示,工资外人员经费在每月7日前发布公示。
六、做好公示系统宣传指导工作
各校要把公示系统查看方法向教师公开。镇(街)中心小学要把上传方法告知所属完小负责上传的人员,并对完小的公示情况进行监督。系统登录用户名分上传和查询两类,负责上传的人员登录可以上传文件,教师登录只能查看文件。负责上传的人员请妥善保管好上传登录密码。
核算中心将不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并计入各校年终考核。
绍 兴 县 教 育 局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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