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县教普[2003]185号
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期末安全工作的意见
各县属学校、镇(街道)教育总支(支部)、镇(街)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临近期末,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今年以来,以在校中小学生为侵害对象的绑架案件在我省屡有发生,仅1至10月份就已发生32起,其中有7名中小学生被绑架杀害。2003年11月24日凌晨,俄罗斯莫斯科卢蒙巴各族人民友谊大学一留学生宿舍楼发生特大火灾,共造成36人死亡,171人受伤。其中,中国留学生有7名不幸遇难,43人受伤。义乌“11.27”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台州黄岩区“11.28”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以上事件再次为我们学校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此,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文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对我县学校期末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各类学校领导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吸取这几起事故的教训,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把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2、要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内部安全防范制度,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专职保安,维护好教学秩序。要认真落实门卫检查登记、校园巡查等各项内部安全防范制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要不断提醒师生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针对当前停电较多现象,尤其要注意在停电期间的安全。
3、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为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校要立即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①检查时间:12月12日——12月19日。②检查重点:学生宿舍、供电设施、燃气设备、锅炉房和食堂、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阅览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集中场所。要重点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加强完善,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③各校在12月20日前,要把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校长签名后,送县教育局普教科。
4、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自护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帮助中小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自护常识,特别是要教育中小学生在单独外出时注意自身安全,不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防止上当受骗,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大对学生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要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并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栏,采取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和掌握在学习、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学会一旦发生火灾如何报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如何逃生自救。严格禁止师生在寝室点蜡烛看书,用电炉烧食物,进一步提高防火意识。
望各校认真贯彻以上意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绍兴县教育局
2003年12月10日
主题词:加强 期末安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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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徐林土、王义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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